曾蔭權「競選」時說要建構「和諧社會」,當選後即破天荒帶領全體立法會議員考察珠三角,製造和諧景象。但去年底政改方案被否決,政府不自我檢討卻遷怒於泛民主派,由政務司司長帶頭指摘泛民主派為反對而反對,是「反對派」。自此以後「和諧」不再,曾蔭權不惜出席被坊間認為與他的理念不同的民建聯的中委會會議、辦事處開幕禮,身體力行示範親疏有別。
曾蔭權自稱以民意為依歸,不過,曾蔭權也不是所有事情也以民意為依歸。例如民主黨認為政府應盡快推行小班學、開放電力市場減低電費,已是市民的共識,曾蔭權左推右搪,沒有說民主黨這些要求是「為反對而反對」。為何民主黨只可以反映小班學和電費貴的民意?反映二十多萬位十二月四日上街爭取普選時間表市民的意見,在曾蔭權眼中,便是「為反對而反對」?難道上街的不是香港市民嗎?
民主黨是「反對黨」,但不是「反對派」。反對黨的責任是監察政府,民主黨反對政府政策都有理據,未嘗「為反對而反對」。曾蔭權有權「親疏有別」,但不應以扣人帽子來為自己「遮羞」。曾蔭權身為特首,卻「為標籤而標籤」,如何建構「和諧社會」?
親疏有別明顯是政府不滿政改方案被否決的結果。筆者認為,特首大可以加入民建聯,推行普選與「反對黨」來一次公平的競賽,獲選民支持上台,順理成章成為執政黨,這才親疏有別也不遲。
民主黨立法會議員.單仲偕